2020國際合作種子計畫
計畫原由:為鼓勵及協助本校教研人員與境外姊妹校合作,國際事務處設立國際合作種子計畫提供國際交流合作補助。
執行期間: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
補助相關資訊
補助期間及金額:
- -2020年度6月至12月:最高25萬元
- -2020年度1月至12月:最高50萬元
- -核定金額將依年度分別發放並且不得展延(2020年核定金額不得展延至2021年),2021年之核定金額將以2020年經費執行率及計畫執行情況為審查標準
補助項目:
- -可核銷項目含:國外差旅費、邀請國外學者來臺相關費用、在臺舉辦國際活動相關費用、勞僱型兼任助理薪資
- -不可核銷項目含:研究耗材/圖書費用、論文發表費用、非國際活動相關雜支
- -若有特殊情況需求請於計畫書中提出
申請相關資訊:
申請期間:2020年3月16日(一)至4月13日(一)
申請資格:
- -本校全職教研人員
- -2019年重點姊妹校初始合作經費獲選者不得申請2020年國際合作種子計畫
- -一位申請者可以不同計畫內容提出一件以上之申請,但每位申請者至多獲選一件計畫補助。
合作對象:本校境外姊妹校
審查標準:
- 計畫應包含下列項目中至少1項,符合多項目者將優先考量。
-
項目
說明
優先合作對象
合作對象為優先合作對象清單(如下)內姊妹校。
配合經費
合作對象是否有可配合的合作經費。
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
合作內容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相關,與第3,11,13項發展目標有關聯之計畫尤佳。
- 第3項Good Health and Well-being
- 第11項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
- 第13項Climate Action
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詳細資訊請參考:https://sustainabledevelopment.un.org/sdgs
學生參與
計畫是否有學生參與、提供學生國際交流機會等。
計畫延續性
是否有種子結束後的未來合作計畫。
在臺舉辦國際活動
是否在臺大或臺灣舉辦國際會議、工作坊或其他國際活動。
跨領域合作
參與人員是否有2個或以上領域之學者。
與其他機構合作
是否與其他機構合作(如:企業、政府、非政府組織等)。
申請方式:請備妥下列申請文件,將電子檔email至jenniferwang@ntu.edu.tw,並將申請文件紙本核章後,送至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。
申請結果:預計於2020年6月初以email通知獲選者。
承辦人聯絡資訊
國際事務處交流計畫股
汪晶瑩Jennifer Wang
jenniferwang@ntu.edu.tw
02-33662007 #254
優先合作對象清單
優先合作對象清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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洲別
學校
亞洲
中國大陸:北京大學
日本:京都大學、東京大學、筑波大學
韓國:首爾國立大學
新加坡:新加坡國立大學
泰國:朱拉隆功大學
美洲
加拿大:卑詩大學
美國: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、伊利諾大學香檳大學、華盛頓大學
歐洲
法國:巴黎高等綜合理工學院
德國:漢堡大學、杜賓根大學
波蘭:華沙大學
英國:倫敦大學學院